分会换届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0-04-20 14:12|栏目: 柴油机燃油系统维修分会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柴油机燃油系统维修分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理事会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了通过选举促进所有理事在任期内的工作,带动协会会员参加协会活动的积极性,用制度办法促进协会健康发展,解决协会此前理事推荐和选举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本次选举邀请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的领导担任这次换届选举的执行主席。

理事会选举

1 理事被选举资格

1)符合《工作条例》的四届理事会可以免提名直接成为第五届理事会候选单位。

新理事候选单位必须在2009815日前有至少3个四届理事单位推荐,并符合《工作条例》各项要求。

2)入会时间超过2年。(制造商特殊考虑)

3)加入本协会后一直连续缴纳会费或补齐全部欠缴会费。

4)各省市区行政区划的理事单位必须是从事燃油系统维修业务单位。

5)由于维修设备生产商、油泵油嘴生产商、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经销商、其他六大系统的单位此前未接纳为会员单位,所以五届一次会议暂时不强调两年会龄为必要条件,但是要求此前参加过不低于两次会员大会。

2 各省当选理事数量指标

以召开会员大会时具备资格的会员单位数量为依据,确定各省和系统允许产生的理事单位数量。

具备会员资格的会员单位在0-4个的省级行政区域和系统暂时不设理事,但是可以设立观察员。

具备会员资格的会员单位在5-9个的省级行政区域或系统内,最多可以选举1个理事单位。

具备会员资格的会员单位在10-19个的省级行政区域或系统内,最多可以选举产生2个理事单位。

具备会员资格的会员单位超过20个的省级行政区域或系统内,最多可以选举产生3个理事单位。

3 理事会选举方式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以差额选举的方式按照得票多少决定各省和系统的当选单位。

缺席的会员单位不得委托其他人投票。

列席会议的非会员单位不参加选举投票。

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视为投票有效。

对选票上的候选单位,会员单位有权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如果同意某个会员单位当选,在选票上写同意。

每张选票填写的理事数量不得多于允许设立的数量,否则该张选票按照废票对待。

未出席换届选举大会的候选单位自动取消本次大会的被选举权和选举权。

在选票下方注明选举注意事项。

4 理事会选举程序

会员单位凭参会代表证到选举会务组登记并领取选票。

一个会员单位只能领取一套选票。

每套选票中每个省级行政区划或系统候选单位设立一张选票。

选举开始前,进行会场清场,监票人清点出席会议人数。一个单位只准一人参加选举。会员单位以外的客人退场或者统一坐在会场后半部。

检票人当众检查投票箱,公示于众,封箱。

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清点票数,由监票人向会员大会报告收取选票数量。

选举会务组和监票人计票。

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由执行主席向大会公布选举结果。

副理事长单位选举程序

1由执行主席主持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2根据当选理事单位数量,按照《工作条例》的规定确定本届副理事长单位数量,即“副理事长单位按理事单位总数的20%选举产生,总数为奇数。非维修系统中的副理事长单位不超过副理事长总数的20%”。

3在新当选的理事会中选择符合《工作条例》的单位作为新一届副理事长候选单位。

4 副理事长候选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威望,热心行业活动。

2 副理事长单位需要具备四年以上的理事单位经历。

5由新当选的理事单位以差额选举的办法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副理事长单位。

理事长的产生

1在选举出新一届副理事长单位的基础上,由执行主席主持召开第一届理事长会议。

2 按照《条例》规定在新当选的副理事长单位中选择符合理事长候选资格的单位作为候选单位。

3副理事长单位对候选理事长单位投票产生新一届理事长单位。

,秘书处和财务负责人的产生

理事长单位确认之后,理事长单位提名秘书长和财务负责人,经理事长会议通过为有效。

本办法经会员大会通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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