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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运煤车不带这两份资料将予以劝返

发布时间:2020-05-25 11:30|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日前,河北阜平县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提示,表示2020年6月1日起对入境河北省的运煤车辆不带《煤质检测报告》、《煤炭购销合同》这两份资料予以劝返。



具体内容为:

6月1日起,对入境河北省的运煤车辆予以检查:

1、对无携带合法《煤质检测报告》、《煤炭购销合同》的运煤车辆予以劝返;

2、对携带合法《煤质检测报告》和《煤炭购销合同》且“购销合同”能够证明煤炭目的地为河北省以外省份的运煤车辆予以放行;

3、对携带合法《煤质检测报告》、《煤炭购销合同》煤炭目的地为河北境内的运煤车辆进行煤质抽检,煤质检测合格予以放行。



●  编后语

距离该政策6月1日起正式实施也没几天了,希望拉煤去往河北或经过河北的卡友赶紧联系好货主,防止因缺少资料被劝返耽误运输。望看到这个消息的司机师傅相互转告,让更多的卡友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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