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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已经开始执行统一治超标准 赶紧了解一下别吃亏

发布时间:2018-11-07 11:2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18年11月7日记者获悉,湖北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2018年11月1日起,将对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货车轴荷及质量限值(即超限超载认定值),按GB1589-2016标准予以调整。

具体标准,请参照下图:


公路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注意: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通行收费公路时,该运次不得给予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通行非收费公路时,以批评教育为主,暂不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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