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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事不过三!一年超限3次将停止营业性运输资格

发布时间:2018-09-12 16:27|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18年9月12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按照哈市开展道路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及背后“保护伞”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严厉打击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全市路警联合治超共计称重41台次,查处、卸载货物1.9万吨。


1年内超限3次将停止营业性运输

1年内超限3次将停止营业性运输


据了解,公安交警驻站执法固定治超检测站,已全部开展24小时不间断路警联合执法。路政执法人员在监督违法车辆消除违法行为过程中,将做到不卸货不放行、卸载货物不达标不放行。

按照《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对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将违法超限超载有关失信行为人列入黑名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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