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公安部发文: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发布时间:2018-02-27 11:18|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看完这些你知道网传的“3月1日,扣分新规”是咋回事了吧~

那么,如何利用“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呢?下面的流程要看好了!


绑定车辆信息流程

绑定车辆信息流程


本人手持身份证明

本人手持身份证明


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机动车行驶证明

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机动车行驶证明


本人身份证明与车主身份证明放置一起的照片

本人身份证明与车主身份证明放置一起的照片


卡友们,不要盲目听信传言,请以官方信息为准。最重要的还是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加入收藏
加入会员请咨询服务与发展部电话:010-68535680
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统计工作部电话:13699188605,非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办公室电话:010-68532870。
Copyright © 2002-2023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