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提高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创模”指标和省考要求,汉中市加快机动车检测站点建设,同时不断增设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窗口,加强标志发放管理。
一是市政府出台了《汉中市中心城区“黄标车”禁行及机动车禁鸣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划定了市中心城区“黄标车”禁行、机动车禁鸣区域,明确了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二是市公安局、环保局通过主流报刊、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短信等媒体对《办法》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考虑到工作实际,联合发出通告,对在7月1日前违反《办法》的以宣传、教育、劝导为主,暂不处罚;
三是已规范建成投运5个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点(10条检测线),目前正满负荷运行,开展检测工作;
四是市环保局在全市各县区设立了20个环保检测合格标志核发窗口,特别是对中心城区加大保障,在汉台设立了6个,在市环保局设立了5个,实行中午不休息、周末不放假工作制度,全力为市民办理环保检测合格标志;
五是公安交管部门已将“黄标车”禁行及机动车禁鸣交通标识安装到位,做好《办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六是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在全市13个车管所服务大厅再设立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标 志核发窗口,实现机动车环检和安检双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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