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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半月再上调 加税收入将用于治污

发布时间:2014-12-22 09:51|栏目: 行业新闻 |浏览次数:
  仅时隔两周,成品油消费税再度上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2月12日下发通知,分别上调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消费税。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成品油消费税半个月内第二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提高,致使油价下调幅度大幅缩水,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34元。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形成的新增收入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能源节约利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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