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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大吨小标”、“百吨王”!四部门联合整治货车非法改装

发布时间:2020-07-29 17:36|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货车非法改装,是近年来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隐患。

仅可载重34吨的两辆半挂车,竟然分别都装载了近200吨的钢卷,使高架桥不堪重负侧翻,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这是发生在去年10月10日的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调查表明,事故是由于车辆非法改装后超载所致。而此类事故,在非法改装的货车中并不是个案。“我们期盼有强有力的措施,从根本上治理非法改装与超载行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公平竞争和行业声誉。”多位货车司机师傅均向记者表达了相同的意愿。

正因如此,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其中规定,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黑窝点’等,提出了整治货车非法改装的一系列措施,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商用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钟渭平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生产源头杜绝“百吨王”

“两辆肇事货车的三轴所有轮胎实际规格和车辆基本信息登记不一致,属于非法改装车。肇事货车改装后单个轮胎标称承载力提高约42%,且两车底部加装了水箱、减压阀、管路、喷头。”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调查报告所揭露的事实,表明了事故货车属非法改装货车。

一位熟悉情况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货车非法改装常见的有三类,一是自行改变轮胎规格、增加或减少轮胎数量,增加或减少车轴数量,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厢拦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等;二是自行更换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或车架,更换车辆车身或者罐车罐体,改变车辆悬架形式等;三是自行将货车改客车,普通货车改专用货车,专用货车改普通货车等。

对此,《通知》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一是要对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排查整治,包括检查企业实际生产状况、检查货车产品生产质量、抽查市场在售货车质量、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其中,要检查核对相关数据;重点调查“5类重点货车”(危化、自卸、半挂、轻卡、搅拌)尤其是低平板半挂车生产改装企业,严厉打击“定制化”超载超限车辆等行为。相关处罚措施包括撤销生产资质、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等。

二是要对货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排查整治,要突击抽查维修企业“5类重点货车”的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等;严禁货运企业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



依法从严查处“黑窝点”

“有的货车司机为了多拉货、多赚钱,就去非法改装货车,非法改装车更多来自‘黑窝点’。”河南货车司机梁师傅告诉记者,非法改装必然要破坏车辆本身的结构和性能,改装后超载车辆制动距离会延长,安全隐患增大,如果改装货车的车身过长,行驶速度过慢,成为道路上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同时这对正常车辆和守法的车主并不公平,构成了不公平竞争。

“没有不能改的货车。”一位曾开过改装货车的司机师傅说,现在的国产货车动力很足,非法改装车就钻了这个“空子”。不少货车的动力达到了550马力,其实有430马力就可以拉200吨货,拉100吨货更轻松。但是,非法改装后的车辆不仅危险系数增加,而且也对道路运输安全构成了威胁。“上路之后也是提心吊胆,一段时间之后就不敢再开这样的改装车了。”他说。

据了解,非法改装货车要应对两个环节,一是新车上牌照,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比对车辆是否与国家公告的规格相符;二是年检,同样要检查这些项目。所以,非法改装货车就在上述两环节把加装部分卸下来,手续办完了再装上。

因此,《通知》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两条整治措施。

一是要对货车登记检验环节排查整治。严格检验机构检查,严格新车登记检查。对相关检验机构的处罚,包括撤销资质认定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问题车辆收回或整改,并进行处罚。

二是要对非法改装“黑窝点”排查整治。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集中排查,结合举报线索,深入摸排无证、无照经营等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集中开展整治。突击检查许可证照、现场生产设备、成品和半成品、零部件采购记录、销售记录或合同以及资金账户往来等,核定企业非法生产改装的产品数量以及销售渠道等事实,固定违法违规证据,依法从严查处。

多措并举整治“老大难”

“货车非法改装是一个‘老大难’问题,《通知》的措施,就是要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只有切断货车非法改装的利益链条,才有利于根治这一问题。”全联车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曹鹤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落实《通知》措施严打货车非法改装,既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也要防止地方保护等“打折”行为,切实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要依法治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货车非法改装都有原则规定,违法必究才能消除安全隐患。”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向记者表示,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内注意到,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一直持续打击货车非法改装行为。2016年,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此次,《通知》从总体要求、工作部署、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强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专项整治等方式,健全和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监管机制,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治货车非法改装,在严厉打击的同时,有些市场因素和恶性竞争等经营环境问题也要反思。曹鹤认为,一是要梳理一些过时的举措,避免因地方及部门各种名目繁多的乱收费倒逼货车非法改装屡禁不绝;二是要通过鼓励安全高效货运车型发展、鼓励集约化经营等手段,降低物流成本,为道路运输创造更多便利。

“对货车非法改装的治理要‘堵’与‘疏’相结合。”钟渭平建议,比照国外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的同时,也要对一些诸如车身颜色、车身美容等行为放松监管。钟渭平认为,总的原则应该是对涉及车辆性能方面的改装要严格管理,而对一些不影响性能与安全的方面适度放开,这应是发展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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